「建築」為一專業性的工作。「建築師」成為專業人員的專用頭銜,已經是20
世紀的事了。雖然在這之前各文化體均有其相關的職務與名稱的人從事相似的工
作,如東方的「匠師」、「造作」,西方的「藝術師」、「營建師」等,但其被
認同的工作內容、工作方式、直至19世紀才漸漸明朗,到了20世紀才為國際社會
接受了此「建築師」與「建築」等專業職業與專業概念。但嗣後因專業的學習與
營建任務的分工,「建築」的專業被拆分為「景觀建築」、「室內建築」、「營
建管理」、「施工營造」等或更細的各項設計、施工、管理等工作,無論如何分
工或稱謂,「建築」全面觀照的概念,始終貫穿其中。
「建築」的道理,在於運用對整體環境與社會人文的瞭解,發現讓生活在其中的
人們,能改善其現況環境,創意未來生活的概念想法與技術方法等。運用其專業
的能力、知識投入「建築」的工作中。並能在「利他情懷、環境永續」的核心價
值下,創建屬於開務建築團隊的建築事業,並成就所有信任委託開務建築的業主
們能有一座更高價值的「建築」。